石家庄学院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
外部环境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实施方案
外部环境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4-08 查看次数: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我部门外部环境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和《教育领域重大风险隐患防范化解的通知》(冀教【2021】4号)相关要求,结合我部门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扎实推进我部门外部环境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特成立领导小组,人员构成如下:
组长:陈志生
副组长:许卓妍
成员:王晓玉 王昇 武梦璇
二、主要风险隐患
1、赴海外进修教师、汉语教师志愿者、因公临时出国(境)教育团组、出国(境)留学人员人身安全问题和涉国家安全风险。
2、外籍教师涉政治安全风险。
3、与境外高校、非政府组织、基金会等合作交流中存在的涉政治安全风险。
三、主要防控措施
1、严防赴海外人员发生安全事故
为赴海外进修教师、汉语教师志愿者、因公临时出国(境)教育团组、出国(境)留学人员出国前开展行前教育,加强自我安全意识,培养自救与互救能力。购买海外人身伤害保险,维护赴海外师生合法权益。建立沟通联络机制,实行包联制度,派专人与赴海外师生家庭、本人密切联系。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境外如遇紧急安全问题及时与我驻外使领馆联系,寻求中国领事保护。
2、严防外籍教师聘用政治风险
外交聘用严格按程序进行备案审批,加强对外籍教师工作,学习,生活背景等材料的考核,科学地进行风险评估。起草印发了《石家庄学院外国文教专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石院政[2016]3号)、《石家庄学院外籍教师管理暂行办法》(石院政[2016]4号),聘请专业法律顾问,防范海外引才中的法律风险。
3、严防涉外交流政治安全事件
出访团组出行前,由市外办、校领导及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对出访团组全体成员进行行前教育,重点对外事纪律、政治纪律和安全保密等进行强调说明。加强国防安全教育,提高涉证风险防范意识。与境外高校、非政府组织、基金会等合作交流活动,严格按照程序提前上报上级部门审批。严防与境外高校、非政府组织、基金会等合作交流中的政治安全事件。
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