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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国际化建设专项)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3  查看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国际化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提升国际化办学水平,根据《石家庄学院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办法》(石院政〔2021〕66号),学校2023年将继续开展校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国际化建设专项)的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培养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国际化人才为宗旨,紧密围绕我校国际化人才培养实践中的实际问题,扎实推进教学改革的研究与实践,引导和推动我校国际化教育教学工作健康发展。
二、立项范围
2023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国际化建设专项)立项范围主要结合学校地方性、应用型、国际化办学定位,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适应应用型人才知识、能力和素质协调发展的新要求,突出国际化人才培养创新实践,持续深入开展教学改革的研究与实践。可重点参考以下领域选题:
国际化人才培养模式转型研究、国际化教学模式改革、国际化实践教学改革、国际化创新创业教育研究、国际化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等。
三、申报条件
1.项目主持人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尤其是长期在教学第一线的骨干教师,项目主持人只能牵头申报一个项目;项目团队结构合理,分工明确、科学,一般不超过5人。
2.凡已作为校级、省级教改项目立项的或研究内容与此相近的项目,应依托原有项目进行研究,不再重复立项;已立项但尚未完成的校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否则取消申报名额。
3.申报项目必须和教学实践相结合,紧密围绕我校国际化人才培养中的实际问题开展研究,真题真做,并切实在教学实践中发挥积极作用。
4.申报项目一般应按照“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制订方案、实践检验、修改完善”的技术路线进行研究,要有一定的研究和实践基础。
5.本次教改项目立项数量为10项,申报立项采取以学院为单位进行申报。
四、项目管理
1.各学院具体负责本单位国际化建设专项项目的初审、年度检查、结项评审等管理工作,督促项目按计划开展研究,按质量完成研究任务;教务处、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负责全校国际化建设专项项目的立项评审,并对学院的年度检查、结项评审等工作进行监督审核。
2.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对立项项目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项目组成员确定以后原则上不允许变更。
3.项目研究期满后,项目所在学院应举行师生广泛参与的教改项目研究成果汇报会,检验项目的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项目不能按照预定时间完成的,项目延期最长不超过两年,两年后仍未结题者,该项目取消。
五、申报评审程序
1.申请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石家庄学院校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国际化建设专项)立项申报书》(附件1)。
2.各学院成立不少于5人的国际化建设专项项目初审工作小组,根据项目研究的问题,结合项目组的教学水平、研究能力等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
3.教务处、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将组织专家对各学院初审推荐的国际化建设专项项目进行评审,确定2023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国际化建设专项)。
4.请各学院统一将《石家庄学院校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国际化建设专项)立项申报书》(一式两份,签署意见并盖章)以及《石家庄学院2023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国际化建设专项)项目申报统计表》(附件2,一份)报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606室;电子版发到邮箱2201015@sjzc.edu.cn。材料截止日期5月4日。
联系人:苑华飞;联系电话:666174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