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国际化建设专项)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0 查看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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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课程建设,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及学校“十四五”规划等文件精神,我校决定组织开展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国际化建设专项)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课程类型及范围
“十四五”期间学校已立项建设的校级一流本科课程。
二、立项要求
1. 学校坚持高标准、高水平的建设原则开展一流本科课程(国际化建设专项)建设工作,按照《河北省高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评价标准(试行)》、《国家、河北省一流本科课程推荐认定办法》(见附件)要求进行立项建设。
2. 课程除符合国家级、省级相关类型一流课程(线上课程、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社会实践课程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建设要求外,还应突出国际化、中外合作办学等特点。
三、认定与管理
教务处、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将组织有关专家,对课程的教学水平、学术水平、内容质量、课程应用效果等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国际化建设专项)名单,并进行公示。结项要求按照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认定为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国际化建设专项)的课程,均须继续建设与完善。学校将对课程运行情况持续进行监督和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课程实施退出机制。
联系人:苑华飞 联系电话:666174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