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中俄政府奖学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21 查看次数:
各单位、部门:
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2023年将继续选派留学人员到俄罗斯高等院校学习、进修或从事科研工作。现将我校选拔安排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俄罗斯联邦教育科学部教育合作协议》并与俄罗斯人文合作署达成一致,中方每年选派奖学金留学人员到俄罗斯高等院校学习、进修或从事科研工作。
二、协议内容
1.选派规模
根据俄罗斯人文合作署提供的奖学金名额确定。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3-10个月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4-36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本科插班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6-10个月
留学期限根据俄方录取结果确定
3.选派专业
重点选派俄罗斯优势学科专业,包括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新材料、石油工程、医学、物理、化学等理工类专业以及俄语语言文学、法律、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文学创作等人文社科类专业。
4.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俄罗斯政府提供的奖学金(学费及部分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出国留学人员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三、申请条件
1.符合《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我校该选派类别相关规定。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5. 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 类别条件、外语条件等:详见《关于2023年中俄政府奖学金的遴选通知》(留金欧[2023]3号)
四、申请办法
报名形式:经单位推荐、学校推荐后,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报。
1. 各学院(部门)组织遴选: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材料(《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表》除外,详情见附件),各单位审核后,确定拟推荐人选,为申请人开具推荐信,填写《推荐人员汇总表》并签字盖章。
2. 1月29日前,各单位将申请人材料报至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由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并报校领导同意后进行公示。
3. 所有拟推荐申请者均须于2月9日前进行网上申报,并将纸质材料提交至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
4. 申请者后续还需登录俄人文署留学俄罗斯网站(https://education-in-russia.com/)填写申请表并上传对外联系材料,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对外联系材料由俄方直接审核,因未及时提交或提交材料未通过俄方审核,留基委及我校不负责后续事宜。
五、联系方式
武老师 邮箱 2010028@sjzc.edu.cn
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
2023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