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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选拔2021年国家公派汉语教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01  查看次数:
各部门、学院: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2021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2021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推荐遴选工作已经启动,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统一考试、择优录取”的原则面向大中小学校遴选符合岗位要求、德才兼备、身心健康的教师。现将我校教职工报名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需求
 
具体要求请登录www.clecteacher.chinese.cn查询。教师任期一般为2学年(满20个月)。
 
二、申请条件
 
1.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有团队合作精神。
 
2.年龄一般在55周岁(含)以下,身心健康。俄、法、德、西、葡、阿等非英语语种专业背景的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至58周岁(含)。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汉语国际教育、中文、外语、教育等人文社科专业及符合岗位需求的专业背景。
 
4.具有2学年及以上教龄国内大、中、小学校及相关教育机构的教师或有2学年及以上国际中文教师志愿者经历。疫情期间,承担语合中心认可的远程中文教学工作的,以实际承担的课时数核算教龄(核算标准为320课时/学年),由申报课程的国内高校(机构)或国外高校(机构)提供证明。
 
5.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能熟练使用外语。
 
6.符合岗位具体要求。
 
三、申请方式
 
申请人登录www.clecteacher.chinese.cn查看岗位具体情况,向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提交《国家公派汉语教师候选人校内单位审核回执》(见附件)以及个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毕业时间和来校工作时间、所学专业、填报岗位、任期、普通话及外语水平,经所在单位研究同意、由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21年6月2日16:00前将纸质材料报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由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汇总后报学校研究。
 
四、提交材料
 
学校研究通过后,通知教师进行网上报名。教师在线填写、打印《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按申请表中要求准备有关附件,与所在单位出具的推荐信(主要对其思想品德、教学能力、身心健康状况做出评价)一并于2021年6月4日上午10:00前报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材料审核通过后,由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报省教育厅审核。
 
五、选拔考试
 
通过省教育厅审核的教师须参加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以下简称“语合中心”)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为面试,主要考查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能力、外语水平和心理素质等。时间暂定于2021年6月底,具体安排将由语合中心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另行通知。
 
六、录取培训
 
语合中心根据选拔考试结果和岗位要求,确定录取人员,被录取教师须接受语合中心组织的相关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派出,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派出待遇
 
国家公派出国教师待遇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文件执行。
 
联系人:武老师 联系方式:66617493
 
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
 
2021年6月1日